按照我国的交通法规定,每种驾驶证都有其准予驾驶的车型,一旦车主驾驶了所持驾驶证所允许的范围以外的车辆的话,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那么,山东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怎么处理??下面就让小编详细介绍一下吧!
淄博一车主准驾车型不符C1驾驶证被扣27分
持有C1型驾驶证,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上路,5月9日,哈尔滨市的张某因准驾车型不符,未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驾驶证被记分超过24分,该驾驶员将面临7日的交通安全学习,并重新进行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
5月9日下午5时许,张某某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顺正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正阳路太和路路口时,被正在开展夜查行动的周村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查纠。当民警对其检查时,张某未带驾驶证、未戴头盔,车辆也没有悬挂号牌,且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经查询,张某持有C1驾驶证,未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按照法律规定不得驾驶摩托车。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张某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因上道路行驶的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戴头盔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周村交警提示:车辆上路,驾照一定要和准驾车型相符,只有持有D或E证,也就是摩托车驾驶证才能驾驶相应的摩托车上路。因为不同的车型,在车辆的长度、操作方法上有很大不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型,缺乏该车型的系统训练,所以容易出现操作失误,引发事故。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路,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还完全可以根据这一违法行为而拒赔。
山东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怎么处理?
1、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律规定: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应当明确:不管是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还是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两种行为都是违法的。
2、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适用问题的函》的答复中的第一款规定: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在适用处罚上,依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按照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适当从轻处罚。所以,无证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处罚应当都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