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的危害,酒后驾驶有哪些危害

时间:2017-06-21  编辑:kaiyun电子

在镇江全市范围内,镇江交警部门将开展为期2个月的春季交通秩序大整治,记者从镇江交警部门了解到,此次整治行动列出了三个重点,首先是“重点行为”,包括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驶,涉牌涉证,机动车多起违法逾期未年检等。

酒后驾驶的危害

酒后驾驶的危害

(一)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

(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三)视觉模糊。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四)心态不正常。

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而引发交通事故。

酒驾处罚标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扣驾照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提醒:希望车主能熟读以上处罚规定,并且要遵守交通规则,酒后切勿驾驶,危害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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