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车辆会被暂扣

时间:2017-07-17  编辑:kaiyun电子

扬州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之前掌握的车辆行驶轨迹,查获省公安厅要求侦查布控的一辆上百起违法未处理的汽车。但是违章次数太多,没能按时接受处理,车辆被交警暂扣。

哪些情况下车辆会被暂扣

哪些情况下车辆会被暂扣?

在以下情况下,交警可以依法扣留车辆: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扣押时间是多久?

被扣留车辆最快什么时候和最迟要多久才能回到我们手里,这是各位司机朋友迫切想要知道的问题,这涉及到2个法律条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38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另外,第44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据此,最早取回时间应该在25日内,延长取回时间应该在65日内,朋友们只需耐心等待,就可以取回自己的爱车啦。

对于无主车辆或是经通知领取而未领取的车辆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44条规定: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对此,驾驶员若是逃逸或检验鉴定后经通知不取车最多三个月车辆就会被有关部门自行处理掉,若是还想取回自己车辆的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取回自己的车辆,否则可能永远也取不回来了。

扬州违章查询网:车主为了避免处罚,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违章处理起来还是比较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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