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交通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近些年的交通法正在不断地完善。各位车主不要以为闯红灯和床黄灯才是交通违章。事实上,闯绿灯也是一种交通违章!那么,佛山异地交通违章闯红绿灯处罚吗?下面就让给您详细介绍一下吧!
佛山晚高峰半小时百余车辆“闯绿灯”
最近,济南交警新安装的95处电子抓拍点位开始启用,其中有2处抓拍点位十分特殊,被称为“滞留抓拍”电子眼。所谓滞留抓拍,也就是俗称的抓拍“闯绿灯”,据了解,专门设置此类抓拍系统在济南还属首次。昨日,记者在“滞留抓拍”所在的经十路千佛山路口看到,晚高峰期间,不顾路口已经拥堵排队仍执意驶入的司机不在少数,半小时内就有超过一百辆车辆“闯绿灯”。
昨日晚高峰期间,记者来到设立滞留抓拍的经十路千佛山路路口。记者在现场看到,17:20,该路口出现了拥堵和压车情况。为避免堵车导致路口插盘,交警站到了西向东拥堵侧的西边路口上疏导车辆缓行。
17:38,千佛山经十路路口西向东的车辆第一次出现十字路口内首尾车辆相接的现象。在绿灯亮起之前,本该在上一个信号灯就放空的前方车辆还堵在路口中央,后方的车辆并未因前方拥堵在停止线后等待,而是继续驶入路口,与前方车辆相接,彻底将东西方向堵死。随后的两个绿灯,每次都有十五辆左右的私家车在这种“堵到路口”的情况下继续驶进路口。
17:43,一辆客车也杀入了路口拥堵圈之内,客车的大体积使得之前就已经陷入胶着的路口通行更加拥挤和复杂,南北向通行的车辆经过多次穿插仍难以通过路口,一度造成插盘。幸亏随着交警的现场指挥,这个死结般的堵车情况才得以慢慢解开。
这种严重拥堵一直持续到17:47,期间有60多辆车出现“闯绿灯”情况。至18:00,晚高峰中的经十路千佛山路口在半小时内共出现了7次路口压车,其间超过100辆车出现了“闯绿灯”。
佛山异地闯红绿灯处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闯绿灯”就是上述法律条款的口语化表达,简单来说,就是指在前方路口已经发生拥堵的情况下,虽然信号灯为绿灯,但如果驶入交叉路口,可能会造成交通更加拥堵的行为。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2、《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对“闯绿灯”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第十二条第(四)项,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3次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按照规定,行驶的时候要注意交通指示灯,如果您的车辆刚好是红灯下停止线内的第一辆车,请注意了力集中,在红色变为绿灯后迅速的通过路口,如果您在绿灯时通过路口却阻碍其他方向车辆行使的状况就是闯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