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仅供机动车行驶,禁止行人和低速车辆进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的规定,行人以及其他特定车辆是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因此,在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被撞死的情况下,行人要承担所有的责任。在没有机动车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不会超过10%。
但要记住,撞了人之后千万不要逃逸,否则无责就会变全责。
2018年7月13日,徐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行驶途中突遇行人黄某出现在高速路上,由于刹车避让不及,黄某被当即撞飞。事故发生后,徐某心生害怕,遂驾车驶离现场。 最后,黄某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本案中,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其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该案满足交通肇事逃逸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