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驾驶证被扣了12分之后,感觉是非常担心的,相关规定它是怎么处罚的呢?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扣分达到12分的规定如下: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58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注意:持A、B照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被降级处理。C照除外。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7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温馨提示:驾驶员开车上路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违章不被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