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上周起南京交管部门对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上路的“三非”老年代步车进行登记摸底。“我们在管区巡逻中发现,使用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的主要有两类人群,一类是老年人作为代步关于开云的网址,骑行上路买菜、接送孩子等;另一类是从事非法营运。”交警九大队副大队长谢浩介绍说,他们排查到一名40多岁的女驾驶人,女子称车是在安徽合肥花了2万元购买的,拿到南京后就在超市门口从事非法营运。
非法营运定义
根据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定,非法营运具体包括:未取得道路运输(包括道路货物、道路危险货物、道路客运(班线)、国际道路运输等,下同)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有关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非法营运的构成要件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认定非法营运行为,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一种经营行为,二是车辆属于非营运车辆,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
国家公安部、交通部已确定2009年2月20日至5月20日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黑车与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活动;如果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的经营许可证、行驶证、上岗证等即可认定非法营运,非法营运就是扰乱客、货运市场秩序并产生许多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您提到的“非法营运是怎么处罚的”的问题,请您参阅以下法律、法规:
一、根据现行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南京违章查询网提醒:非法营运不仅会影响市场,也会增加违反犯罪的几率!请广大司机朋友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