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区不少地方存在禁停路段乱停车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交通畅通,造成市民出入不方便,还埋下了安全隐患。为了营造更畅顺的交通环境,梧州市交警部门除了加大整治力度外,还引进了先进警用车辆综合巡逻执法设备管理手段规范各类道路交通行为。
当遇到个别路段乱停车辆较多时,执法民警不用下车,直接开启违停检测功能,沿道路行驶过程中即可抓拍沿线的乱停车辆。警用车辆综合巡逻执法设备投入使用后将极大节省警力,有效治理在禁停路段乱停车的现象。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面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不得停车。
3.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员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5.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6.车辆在行驶途中因故障需要停车时,应迅速将车移至安全地段,以免妨碍交通。如车辆无法移动,应在车辆前、后设置标志,以引起过往车辆注意,防止发生碰撞事故。夜间停车或在大雨、大风、大雾的天气中停车,还应打开示宽灯,如车辆有双闪灯装置,要打开双闪报警灯。
钦州交通违章查询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自觉规范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