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登记入户了4年的汽车,交通违法多达137条,擅自变更车身颜色,未去车管所登记备案,不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8月4日,一辆“典型违法车”被赣州交警截获,并当场处罚了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除此之外,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规定,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想改变车身颜色,要注意几点: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只有在车管所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才能改变车身颜色;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不得办理这项业务。办理换色手续时,办理人需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手续,在导办台领取《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用钢笔或水笔认真填写,并不得涂改。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填表时要写明自己变更车身颜色的理由和变更后的颜色。
办完上述手续,如果符合规定,办理人可领取《准予变更通知单》,前往4S店或汽车修理厂进行喷漆变色。车辆颜色改变后,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以及4S店或汽车修理厂的喷漆发票,开着变色后的汽车再到车管所受理检车手续。车管所工作人员会重新录入变更后的车身颜色,重新拍照、变更登记手续。
网提醒:车主要是真的想要改变车身的颜色一样要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与处理,不得私自更改或者先斩后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