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客车违规载货乱象,消除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市交警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20天的查处客车违规载货统一行动。
整治期间,交警部门还将严格落实勤务安排,重点岗位实行24小时勤务,并依托国省道巡逻勤务对重点路段实行重点监控,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路段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强违法多发点位的警力覆盖密度,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设立临时检查站,对客车行李舱载货超过“行李质量标识”上注明的行李舱允许最大载重、装载危险货物等违法行为,从严打击、从重处罚,形成强大震慑。
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公路客运车辆装载货物不能超过客车行李舱的最大允许重量载货,对于超过客车行李舱的最大允许重量载货、客车捎运危险货物,以及客车舱违规载货的,交警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的相关规定,对客运车辆驾驶员处以2000元罚款,并责令驾驶人卸载转运,同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处理。对查处中发现严重超员且符合《关于传发<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的>通知》立案标准的超员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速交警表示,出于对行车安全及人员人身安全的考虑,如果客车载货,货物重量往往比旅客的重量大得多,对客车的正常行驶会带来很大的危险性和安全隐患;其次驾驶员利用客车载货,经常会堵塞车辆的安全门和安全通道,在遇到危险时旅客就不能及时撤离客车,从而导致严重的危险后果,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客车载货做了禁止性规定。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客运车辆违规载货、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向交警部门举报,对接到的举报,交警部门将迅速组织查处,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转运的责令转运。